多家著名香水品牌公司被控串通操纵价格法院确认了竞争委员会在2006年对13家著名奢侈品牌和三间化妆品连锁店作出的裁决,认为它们串同涨价。
但总罚金则由4620万欧元减少至4020万欧元。
该案认定上述公司在1997年至2000年存在串同涨价行为。但整个案件司法过程相当漫长,这已经是上诉法院第三次受理该案,上两次裁决均被最高法院驳回。
被起诉的品牌包括BeautéPrestige International公司(让-保罗-戈尔捷和三宅一生),香奈儿,娇韵诗(Clarins),Comptoir nouveau de la parfumerie,爱马仕香水,克里斯汀-迪奥,Elco(倩碧Clinique和雅诗兰黛),娇兰,欧莱雅,LVMH香水,资生堂以及YSL化妆品公司。被起诉的零售商包括Marionnaud,丝芙兰(Sephora)和Nocibé。
竞争委员会在2006年作出首次裁决时表示,这些品牌公司向其经销商规定产品“建议零售价”以及允许的最高折扣率,以此串同涨价,损害消费者的利益。
该委员会还指控上述品牌公司制订“价格政策”,即操纵价格,并对不服从的经销商施加压力和威胁采取经济制裁。